志愿者服务队总章程第一部分宗旨第一条:**志愿者服务队是在青岛开发区团委志愿者协会直接领导下,由志愿从事各种公益服务的社会志愿服务性社团组织。第二条:本志愿服务队将使用统一的**志愿者服务队队旗、队徽。郴paidbegin#第三条:本志愿服务队的宗旨是:“奉献爱心,服务社会",通过组织全区群众参与活动,推动我区精神文明建设。第四条:奉行"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原则,以”热心献社会,真情暖人间,弘扬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为主题。第五条:本志愿服务队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服从团委志愿者协会和各校青年志愿者活动的整体安排,维护志愿服务队的合法权益。第六条:本志愿者服务队最高权力机关是区团委志愿者协会和**志愿者服务队理事会。第二部分组织内理事会第一条:本志愿者服务队理事会设常务理事4名。第二条:各部部长人选由理事会提名推荐或个人自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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