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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章程修正案(精选30篇)公司章程修正案篇1(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待公司x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一、原章程第四条规定如下: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名称: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修改如下: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名称: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二、原章程第六条规定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88,789,602元。修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82,986,746元。三、原章程第十三条规定如下: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管理和经济信息咨询。(以上各项不含限制项目)公司可以根据客观需要和实际情况依法扩大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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