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中介合同委托人(甲方):居间人(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房地产法》,出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中介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出租具备以下条件的房屋(见附件1),并协助其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用途:;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第二条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日第三条现场看房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应到房屋现场对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进行核实,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的,乙方应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乙方陪同承租人现场看房的,甲方应予以配合。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与房屋状况不一致造成承租人拒付看房成本费的,甲方应支付全部费用。第四条甲方义务1、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2、应出示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3、应保证自己提供的房屋资料真实、合法。4、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5、应对乙方提供的承租人资料保密。6、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7、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第五条乙方义务1、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2、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房屋用途和甲方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寻找承租人,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承租人现场看房及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3、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项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4、收取必要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售费用。5、第六条佣金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佣金。佣金应在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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