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企业借款合同的范本

第1页 / 共4页

第2页 / 共4页

第3页 / 共4页
试读已结束,还剩1页,您可下载完整版后进行离线阅读
企业向企业借款合同的范本-新网知识库
企业向企业借款合同的范本
此内容为付费资源,请付费后查看
1
立即购买
您当前未登录!建议登陆后购买,可保存购买订单
付费资源
© 版权声明
THE END
企业向企业借款合同的范本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的观点:1.《合同法》第十二章借款合同中,没有对借款人和贷款人的主体资格进行限制,其第211条第2款规定,也只是对利率才适用国家有关限制规定。【更多公文素材,微信:dadawk01】2.《贷款通则》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制定的规章,其第73条规定应该只是针对《商业银行法》第11条、第79条规定禁止非法融资行为作出的规定。否则,即使企业间的借款合同无效,法律后果也不能是借款人被“取缔”。#paidbegin#3.只要企业间的借款行为没有非法融资行为,应该属于民间借贷。否则,《商业银行法》第46条准许商业银行间“同业拆借”的规定,不是有任人唯亲之嫌!4.司法解释虽然也是法律渊源,但在我国却不是完全意义上立法,只是对审判实践经验的总结。由于当时《合同法》尚未颁布,因此,其解释也只是针对在司法实践中,如何适用当时还在施行的《经济合同法》、《借款合同条例》的解释。5.从《经济合同法》第24条、《借款合同条例》第2条可以看出,当时的民法中的借款合同仅只贷款人是金融机构(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借款合同,与《合同法》规定的借款合同有所区别。6.退一万步,就算企业间的借款合同不是《合同法》第12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10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内容